(二)吉林医药学院成人高考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1.依据《吉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拟申请学位者由学生本人填写《吉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4)。由校外教学点负责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向所属教学点申请(含业余学生),由校本部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向学校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申请。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成人本科(含自考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学费每生200元,学生将申请学士学位学费直接上缴至学校财务账户。
各校外教学点按要求收集所属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整理汇总本教学点申请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5《吉林医药学院2025年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汇总表》),并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于5月11日前报学校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要求见附件6《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办理及学位申请材料上报要求》。2025年,2022级和2023级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学士学位。学位申请仅限一次,2022级已申请但未授予者,不再受理申请。申请学位时,已通过吉林医药学院组织的或吉林省高校联盟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由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明;达到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外语水平标准和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和成绩查证方式。
2.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点的学位申请材料、校本部的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将资格审查结果及拟授予学位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或不授予建议。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拟授予学位名单和相关情况,作出2025年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决定。
吉林医药学院成人高考时间安排
4月27日前
各校外教学点完成药学专业毕业论文答辩;
录入毕业论文总评成绩
5月18日前
完成网课重修、整理毕业实习成绩和毕业生照片复核
5月18日—5月27日
本科生学业水平测试、课程重修考试
5月31日前
完成2023级学生学费上缴
6月3日前
核对毕业生名单,打印、整理毕业材料
日期
工作内容
完成药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查重
5月11日前
完成药学专业申请学位学生毕业论文校内专家评阅;
上报学位申请材料
5月16日前
完成所有成绩录入工作和学籍卡、毕业生登记表填报
吉林医药学院成人教育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隶属军队办学时期主要开展成人脱产学历教育;移交吉林省办学后,学校于2009年设立继续教育中心;2018年,正式成立继续教育学院,与教务处合署办公;2019年12月,继续教育学院(全科医学院)成为独立的正处级单位。2021年7月更名为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多年来,学校继续教育工作坚持“立足基层、扎根吉林、服务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宗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培训体系,为吉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输送了大批应用型医学人才,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成果获吉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启明教育集团与吉林医药学院成教学院校联合办学,签署了联合办学协议,成立了博仁学校校外教学点,凭借先进严谨的管理模式、体贴入微的服务和一流的教学质量,成为在职人员专科、本科、研究生、出国留学的理想之地。招生专业:护理、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药学等。
竭诚欢迎广大求学者报考吉林医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报名咨询电话:18043612333
5.专科起点升本科:招收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考生可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查询到学历信息的考生请提前进行学历认证。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入学后教育部不予注册学籍,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吉林医药学院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1、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
2、学历证明: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须持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其以上文凭。
3、工作单位证明:成人高校的某些专业对招生对象会有特殊的要求,如不少省对报考脱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医学专业要求出具对口单位证明等等,因此考生如果选报这些有特殊要求的专业,一定要预先备好相关工作证明书。不在户口所在地报考,也需要出示当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者当地暂住证、居住证。